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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住建部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3〕43号

日期: 2024-11-09 来源: 江南电竞APP官网入口app 阅读: 1

  

关于做好住建部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3〕43号

  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处内各科室、临港监督分站、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起重设备安拆等单位:

  接省住建厅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13年10月至11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为认真做好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情况。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及隐患查处情况。

  (三)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实施工程单位按照建设部检查用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3)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四)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1、模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等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情况。

  2、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拆除等安全管理情况。

  3、基坑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基坑土方开挖、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安全管理情况。

  4、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查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及现场配备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1、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要格外的重视,迅速对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彻底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台帐(附件1)及安全风险隐患动态管理台账(附件2)。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分别于10月23日前将附件1及附件2报市质安处办公室(施工公司联系人:彭石 ,监理、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联系人:许勇锋 )。县市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2、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与整治,认真督促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对查处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信息平台。针对本地区存在的明显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自查自纠不全面,对项目管控不到位的企业和外省入湘公司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现场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多,列入地区差别化管理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安全风险隐患动态管理台账建立情况、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情况、重点督查情况和企业自查自纠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处理及处罚建议等情况写成书面总结材料,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处各监督科室及临港监督分站于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处办公室(联系人:彭石 ),处办公室汇总后于28日前报市住建局。

  3、市处将对迎检情况做督查,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未及时有效整改的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严肃查处。

  企业名称(章): 共自查项目 个,其中有隐患的项目有 个,及时整改 个。

  监理单位按规定审核实施工程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有记录

  按规定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组织演练

  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及安装拆卸工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

  基础(轨道)与承载力满足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上的要求,排水通畅,并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箱体结构、箱内电气设置、进出线路、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和用电设备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安装、使用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

  电梯井口有可靠的洞口保护措施,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